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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党外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9/05/29 点击数: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政党制度的一个特色和优势。高校是统一战线各方面代表人物的“源头”,建设党外后备干部队伍,选拔、培养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是高校统战工作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为有计划地培养一批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与我们党长期合作的新一代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为今后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做好准备,特制定如下选拔、培养、考核办法:

一、建立民主党派、非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后备干部队伍

1、协助民主党派建立后备干部队伍。与学校各民主党派组织协商确定人选,征求民主党派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经校党委研究确定后,与上级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市委会沟通,确定人选。

2、通过摸底掌握一批非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在此基础上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协商,并与组织部沟通,经校党委研究确定非党知识分子后备干部队伍名单。

3、各基层党委(总支)应掌握、培养1-3名非党后备干部,条件成熟后积极向党委统战部推荐。

4、党外后备干部人选年龄一般在45岁左右。特殊人物可适当放宽。

二、 培养目标

1、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各民主党派上级组织专兼职干部。

3、为各级政府推荐实职安排的人选。

三、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与中共长期合作的思想表现;个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医疗等任务完成情况;组织领导能力;开拓精神;参政议政能力;团结同志,加强自身修养等情况。

四、 考核方法、步骤

1、与个人谈话,了解个人思想、工作情况、奋斗目标。

2、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工作情况,争取党组织的支持与培养。

3、向所在单位的群众了解被考核人的情况。

4、与组织部沟通、协调。

5、向党委汇报。

6、考核情况经整理写出考核材料、存档(统战部),如需要可报上级统战部门及民主党派上级组织。

吉林大学党委统战部

二OO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