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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院级党组织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17/08/28 点击数: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统一战线的形势也随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我校表现为统战对象越来越多、统战任务越来越重,发挥统一战线作用、扩大团结面、凝聚正能量的工作越来越突出。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党外知识分子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征程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变得更加重要。按照中央建立“大统战”工作格局和统战工作是全党工作的要求,我校院级党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又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为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院级党组织统战工作的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院级党组织统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院级党组织统战工作的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院级党组织书记分管统战工作,是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

2.设立统战委员。统战委员一般由党性观念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委员担任。

3.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在统战工作中做到“三个带头”。即做到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4.将统战工作纳入院级党组织的议事日程。对本单位的统战工作,要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宣传。

5.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对象。主要是党外知识分子,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师生,在本单位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华侨、归侨及侨眷等。重点对象是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党外人士,高层次人才中的党外人士,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以及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6.将统战工作纳入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内容。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抓统战工作的情况,要作为院级党组织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作为校内巡察制度执行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作为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年终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考核使本单位统战工作有实招、见成效。

二、加强党外知识分子与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着力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帮助和引导党外知识分子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通过实践锻炼、社会服务,丰富党外知识分子的经历阅历,提高政治素质和能力;通过谈心、座谈、交友等方式,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交流,做好引导工作,促进他们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内心认同;通过行之有效的服务措施,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促进他们健康成长;通过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坚定党外知识分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有利于更好地教书育人,又有利于在引领社会舆论中正面发声。

8.着力加强在国(境)外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院级党组织在留学人员出国(境)前,要做好国家安全观等方面的教育;出国(境)后,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他们经常保持联系和沟通,关心关注他们在国(境)外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增强他们心系母校的情怀;要关心和关注在国(境)外留学人员家庭的生活状况,尽力帮助留学人员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9.着力加强归国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出国留学人员归国后,基层单位要听取其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帮助归国留学人员确定研究方向、申报研究课题、组建研究团队、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提高归国留学人员的学用结合能力;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重视在海外归国留学教师中发展中共党员,对那些对党有感情、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为人师表的优秀人才,安排专人联系,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进党组织。

三、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10.着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育、推荐和管理工作。要有意识地培育党外优秀人才,并积极向学校党委推荐;民主党派换届时,与党委统战部一道共同协助民主党派的上级组织,做好相关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的推荐、考察工作;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为他们成长进步搭建平台。

11.着力加强选拔、支持、使用党外干部工作。党外人士比较集中的单位,在行政领导班子换届中,要有意识地把有能力、肯奉献、敢担当、在师生员工中有威信的党外人士吸纳到行政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与党外干部的沟通和交流,坚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要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搞好同党外干部的合作共事,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要依据学校相关政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荐党外人士到校内外挂职锻炼。

12.落实学校党委对各级党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遴选考核工作。对遴选的各级党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考核其群众基础、参政议政的愿望和能力。

13.编制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名册。要编制无党派代表人士名册。要编制各民主党派成员名册。对两类名册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初将无党派代表人士名册上报党委统战部备案;每年年初将民主党派成员名册与党委统战部核对。

四、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

14.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做好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爱工作。关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状况、生活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为他们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建立就业创业帮助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

要重视吸收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加入党组织。要站在为党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高度,做好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入党工作。要在能够修满学分的条件下,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让更多的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尽快地加入到党组织中。

15.培育、发现、宣传少数民族师生先进典型。积极培育和发现少数民族师生先进人物,树立先进典型,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扩大少数民族师生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并将先进典型及时向学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推荐。

16.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级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并在小组中设立抵御宗教渗透联络员。

17.略。

18.略。

19.略。

20.执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严禁教职员工利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校其他资源向学生传教。坚决阻断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的渠道。开展工作中,要正确区分什么是宗教活动、什么是风俗习惯,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

五、加强港澳台侨工作

21.加强对在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师生的团结服务和思想引导工作。采取国情考察、社会实践、主题座谈等多种有效方式,宣传、弘扬中华文化,增强他们的国家观念和中华民族意识,增强他们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要重视港澳台侨学生的学习状况,因材施教,帮助他们完成学业。通过对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的服务,争取人心,赢得未来。

22.加强同港澳台学界的交往交流。通过与港澳台学界的交往交流,增进港澳台学者对国家的归属感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感。

23.加强对赴港澳台和海外交换生的思想教育。出国(境)前,派出单位的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增强他们的爱国主义情怀。

六、健全和落实院级党组织统战工作机制

24.健全和落实联谊交友工作机制。建立和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保证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在本单位都有党外人士朋友。党员领导干部要与所交的党外人士朋友保持经常联系,努力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

25.健全和落实征求意见机制。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事项、涉及教职员工重大利益调整等方面的事项,要通过会议、座谈、电子邮件等方式,征求本单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

26.健全和落实邀请党外人士参加活动机制。院级党组织举行重要活动时,可根据内容邀请相关党外人士参加;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可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大会开幕式;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参会代表应有适当比例的党外代表人士。

27.健全和落实情况通报机制。院级党组织根据工作情况,以会议、座谈、简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工作。

28.健全和落实支持统战团体、民主党派、党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挥作用的机制。支持帮助统战团体开展工作。各院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分会”,帮助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分会健全组织。协助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分会吸纳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有成就、有影响的无党派人士成为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留学人员联谊分会”,帮助留学人员联谊分会健全组织。协助留学人员联谊分会吸纳本单位归国留学人员和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并关心学校发展的留学人员成为会员。院级党组织要为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分会、留学人员联谊分会等统战团体在学校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留学人员联谊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搭建平台,支持和帮助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勇于创新,勇于担当,为服务学院、服务学校、服务社会贡献力量。

支持帮助和协助民主党派开展工作。民主党派在基层行政单位独立设置组织的,要按照照顾同盟者利益的政策要求,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空间、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所需经费提供支持。同时,在开展工作中,要有意识地与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做好沟通;要密切关注民主党派在本单位发展成员情况,既协助民主党派保证发展成员质量,又防止民主党派发展成员在本单位或本单位的某部门有过分集中的倾向。

帮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党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把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突出成果纳入工作业绩评价体系。按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做好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及党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工作量的认定和统战理论课题研究及参政议政类的调研咨询报告等成果级别的认定。